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
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行政事业类)培训选拔的通知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不详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14/12/19 11:54:30  文章录入:上饶环亚电脑学校  责任编辑:上饶环亚电脑学校
 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关于“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”的规定和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(2010-2020)》(财会〔201019号)的要求,进一步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紧缺人才培养步伐,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、复合型、国际化会计领军人菜,依据《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十年规划》(财会〔20078号)有关规定,财政部决定启动2014年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训有关组织工作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411号)精神,2014年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培养工程将重点招收科研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会计人员,同时适当兼顾其他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。为配合、协助财政部做好我省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对象的申报、选拔、考核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报名基本条件
  (一)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诚实守信。
  (二)在省政府及其直属事业单位,或者高等院校、大型科研院所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、财务部门处级及以上人员。
  (三)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,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分析研究能力,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。
  (四)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,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、说、读、写。
  (五)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(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10月底);身体健康。
 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,各主管部门可参照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2-3名后备干部或本部门、本地区、本行业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培训选拔。
  二、培训对象的选拔
  培训对象的选拔由财政部统一组织。具体程序如下:
  (一)正式申报。申请者按要求填写《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行政事业类)培训项目申请表》有关内容,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报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630日。
  (二)选拔笔试。省财政厅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。选拔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,考试范围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、预算管理、财经法规和英语。考试为闭卷考试,考试时间为20141026日上午830-1200。选拔笔试地点另行通知。
  (三)选拔面试。笔试结束后,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,确定参加选拔面试的申请者名单。面试名单将在财政部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上公布,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。选拔面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,为结构化面世,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、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、气质风度、举止仪表等,面试时间为20分钟。选拔面试初步定在201412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  (四)确定培训对象。面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、资料审核、面试三项成绩合计,按照成绩高低,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,通过函调方式,征求用人单位意见,并据此最终确定入选学员名单。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行政事业类)培训班招生人数初定为60人,其中从事科研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工作的学员40人左右,其他行政事业类方面的学员20人左右。
  三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  2014年全国会计领军(后备)人才(行政事业类)培训班将于20155月开班,培训周期为6年,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2个部分。首次集中培训为半个月,安排在20155月,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。具体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,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。
  四、培训方式
  按照因材施教、学用结合的原则,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、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,通过建立学习、研究、实践、交流平台,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。
  五、培训费用
 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,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。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。
  
  联系人: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   邱彤彤  邬媛媛
  联系电话:0791-8728792987287614

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